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1-09 浏览次数:1065

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07)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在职教职工(校领导由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注重对“德”的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

考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年度考核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二)考核方式及程序

中层干部考核程序:由撰写述职报告(担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的中层干部,结合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工作的通知》,从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基层党建进展情况和成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方面,对总支/支部工作进行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包括校领导测评、中层干部及组内群众测评,测评所占权重40%,40%,20%)、评定等次4个阶段组成,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部门其他人员考核程序: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分小组进行考核,

由个人总结与述职、民主测评、评定等次3个阶段组成,在分管(联系)领导统筹协调下,部门组织实施。人员较多的小组可分次或分教研室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20191月9日前,完成述职报告撰写。

(二)20191月13日前,完成中层干部述职测评。

(三)20191月15日前,完成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各部门将考核结果、全部人员年度考核表报组织人事处(电子稿同时报送),组织人事处邮箱:jsckrsc@163.com

(四)20191月16日前完成全部年度考核工作。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处理好年度考核与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期完成。

(二)党组织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考核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三)认真执行政策,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校纪委将全程监督考核工作,接受教职工对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其他事项

(一)2018年度新进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分组情况及优秀等次名额见附表。

(三)年度考核表可在校园网下载,要求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

)各考核小组民主测评表可在校园网下载。

附件:1.2018年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表(行政)

2.2018年年度考核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表(系部)

3.2018年度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9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