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院〔2019〕16号 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次数:1846






苏财会院〔201916


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3.“双师型”教师资格(初级)认定申请表

4.“双师型”教师资格(中级)认定申请表

5.“双师型”教师资格(高级)认定申请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936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36印发

附件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

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2年及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

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证及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基本条件

1.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能力,即: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从事本专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规定的其他相应水平专业实践能力条件。

2.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虽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但专业实践能力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也可申请认定,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审核确定。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具体条件

各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附件2)。

三、“双师型”教师申请

1.每年10月份受理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统一规定公布。

2.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实行自愿原则。凡申请认定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应提交《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36)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四、“双师型”教师认定

1.认定机构

学校组织人事处与教务处组成“双师型”教师认定机构,负责本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认定机构组建专家评议委员会。专家评议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9-11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个专业类评议组(一般3-5人,由系部主任牵头组成)。专业类评议组须经全体人员半数以上投票表决同意后,方可提交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

2.认定程序

双师型”教师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提交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复审。复审同意的,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印发文件及证书

五、“双师型”教师证书管理

1.“双师型”教师证书由学校认定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负责发放。

2.建立学校“双师型”教师信息档案电子管理平台。“双师型”教师证书纳入电子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3.学校“双师型”教师证书实行登记注册制,各级“双师型”教师证书一次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为做好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等级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依据不同条件分别设置,高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和初级“双师型”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1.初级“双师型”教师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及以上考评员资格证书

5)近5年中有1年以上(可累计计算)深入行业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6)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为行业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单位使用,效果良好;

7)本人在二类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优秀奖,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二类赛事取得一等奖以上;或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一类赛事取得三等奖以上;

8)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双师”教师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掌握相应专业的关键技能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2.中级“双师型”教师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5年内,有1年以上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经历;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每年承担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1项;

6)有5年以上企业(或社会)第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7)近5年主持或者主要参与(前3名)2项及以上为行业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8)本人在二类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本人在一类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一类赛事取得一等奖以上。

3.高级“双师型”教师

1)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5年内,有3年以上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经历;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5年内,有1年以上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经历;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

本人近5年内在一类赛事中获得一等奖以上,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10年以上行业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5项及以上为行业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附件3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初级)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现从事专业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担任主要课程

初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及以上考评员资格证书;

5)近5年中有1年以上(可累计计算)深入行业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6)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为行业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单位使用,效果良好;

7)本人在二类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优秀奖,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二类赛事取得一等奖以上;或近3年指导学生参加一类赛事取得三等奖以上;

8)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双师”教师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掌握相应专业的关键技能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系部审核意见:

该同志提交的材料真实,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第条,(具备/不具备)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的能力。

请学校审批。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中级)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现从事专业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担任主要课程

中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5年内,有1年以上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经历;

3)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资格证书;

5)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并且每年承担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1项;

6)有5年以上企业(或社会)第一线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7)近5年主持或者主要参与(前3名)2项及以上为行业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8)本人在二类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本人在一类赛事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一类赛事取得一等奖以上。

系部审核意见:

该同志提交的材料真实,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第条,(具备/不具备)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的能力。

请学校审批。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高级)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学位

最高学历毕业时间、院校及专业

现从事专业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担任主要课程

高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下列专业实践能力条件之一: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5年内,有3年以上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经历;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近5年内,有1年以上深入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经历;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行业特许资格(执业资格)证书;

本人近5年内在一类赛事中获得一等奖以上,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10年以上行业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5项及以上为行业企业开展的各类技术研发和相关服务,成果已被单位使用,效益良好。


系部审核意见:

该同志提交的材料真实,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第条,(具备/不具备)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的能力。

请学校审批。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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