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拟对数智财经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信息化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采购与安装。现将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原文转发,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17:00。我校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完善修改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以符合法律要求。我校将以修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要求、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实施采购。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限期内提出,须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形式送达我校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行政楼308)。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我校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并明确指出具体原因。
3、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9502 13336251884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
关于对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数智财经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信息化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需求的意见函.docx
数智财经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信息化设备及配套设施进行采购与安装项目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