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5〕44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开展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经各单位、各部门初步推荐及院长办公会研究,拟确定马尚为江苏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我校推荐对象。现将其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组织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戚冬冬,电话:85899713
组织人事处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