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巩固和深化高校科研经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决定对使用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进行审计,审计期间为2025年2月至2026年6月,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关联项目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或部门。
审计期间,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反映和举报。反映和举报电话:051885899601;电子邮箱:jsck_sjc@jscfa.edu.cn。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审计处
202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