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会批准,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对张志华、张洛、陈尚金、王光法、刘世涛、陈兆利、周华良、苏文成、王莲、朱丽献10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时间范围为:张志华自2023年5月至2026年4月;张洛自2023年5月至2026年4月;陈尚金自2023年11月至2026年4月;王光法自2023年11月至2026年4月;刘世涛自2023年11月至2026年4月;陈兆利自2023年11月至2026年4月;周华良自2024年3月至2026年4月;苏文成自2024年3月至2026年4月;王莲自2024年3月至2026年4月;朱丽献自2024年3月至2026年4月。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或部门。
审计期间,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
审计组联系电话:051885899601;
电子邮箱:jsck_sjc@jscfa.edu.cn。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审计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