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经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决议,决定对教学实训软件、智慧校园等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通过专项审计,进一步掌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体制,提高专项经费使用绩效。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计范围
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购置的教学实训软件、智慧校园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必要时对以前年度关联事项或关联项目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
二、审计重点
(一)教学实训软件
主要审查教学实训软件是否适配专业培养方案;评估教学实训软件利用率、教学效果及资源浪费情况;检查配套服务、增值服务、维保服务等是否履行到位。
(二)智慧校园建设
主要检查网络与数据安全制度建设制度,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落实,是否按规定进行定级、备案、测评、整改等;评估信息化项目建设是否切合学校实际,是否与学校发展方向相一致;检查各项指标是否达到预期,如响应时间、处理速度、资源利用率等;了解信息化系统在提升教学质量、优化管理流程等方面的直接作用;检查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检查是否存在信息系统闲置不用、是否存在系统之间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
三、计划工作时间及实施步骤
计划工作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9月30日
实施步骤:2025年6月30日发出审计通知书及相关附件,要求教务处、智慧校园中心等相关部门根据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准备各项资料;
7月7日至9月20日进行现场审计,整理审计资料,与被审计部门相关人员沟通审计事项,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取证书面资料签字确认,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9月20日至9月30日拟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与被审计单位领导沟通;
10月9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四、审计组织
成立信息化建设专项审计组,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审计组成员:李支元、钱芳、章海浪。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信息化专项审计是加强我校专项资金监管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专项经费使用效率的关键手段。专项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二)积极配合
被审计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做好专项审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按审计组要求提供各项审计资料。
(三)立行立改
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能在审计期间及时整改完成的,将不列入审计报告;对未能在审计期间整改的,要按整改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八、审计纪律
审计组将严格遵守审计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依规实施审计调查,接受监督。
审计期间,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反映和举报。反映和举报电话:051885899601;电子邮箱:jsck_sjc@jscfa.edu.cn。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审计处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