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6〕6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发〔2023〕13号)及学校团委有关文件制度和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团总支审议研究,拟接收沈雨婷等35位同志为共青团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思楼517王老师反映。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发〔2016〕6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发〔2023〕13号)及学校团委有关文件制度和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团总支审议研究,拟接收沈雨婷等35位同志为共青团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向学思楼517王老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