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2012年6月27日 签发:赵学群 2012年6月27日上午,在综合楼六楼会议室,校长赵学群主持召开了校长办公会,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招生工作 会议同意适当提高招生包干经费,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由张克勤、左文兵同志牵头,财务处等部门密切配合,各招生小组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经费的分配与使用,确保招生经费投入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招生工作既要考虑招生总量的完成、生源质量的提高,又要考虑专业的协调发展,要加大对小专业招生的奖励和扣罚力度;三是今年的招生工作结束后,由左文兵同志召开专门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年的招生工作提供借鉴。 二、关于退还顾明同志个人所得税问题 顾明同志系我校教师,身患残疾。2004—2009年,我校为顾明同志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7000余元,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规定的复函》(苏政办函〔2003〕93号)的规定,残疾人应减征个人所得税。会议议定,学校退还顾明同志几年来为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问题 会议议定,按照2009年年底审计报告中所列的固定资产报废和盘亏金额向省财政厅申请核销。 四、关于东方银行贷款转贷的问题 会议议定,因东方银行改制的原因,我校先归还原贷款,再向东方银行贷款4580万元,贷款利率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下调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五、关于暑假期间中层干部请假问题 会议决定,为切实做好新校区建设及学校搬迁的各项工作,全体中层干部在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事需离开本市,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校办公室。 会议还研究了学校在农业银行存款对公理财等问题。
主持:赵学群 出席:赵学群 汪兆林 王明高 张克勤 左文兵 列席:张战兴 记录:周华良 校办公室整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送:省财政厅党组,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发:校各部门,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