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高效推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调动任课教师、班主任积极性,切实提高我校学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合格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责任。根据教师授课任务,由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共同负责各班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的相关事宜,任课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二、确定目标。五年制高职会电、会审、财管各班级基本合格率为30%,并根据各班学习基础不同进行适当调整。 三、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充分利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和晚自习时间班会后时间,指定教师或班主任进班级辅导、督促。周一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按1课时计算;其他时间按2课时计算。 四、滚动测试。考前辅导开始后,每周日下午进行一次测试,严明纪律,单人单桌,每次测试后均在综合楼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各班级各科目的成绩排名。周日下午测试监考教师按2课时计算。 五、奖励激励。对任课教师、班主任在正常时间以外的辅导和测试,按正常课时标准计算课时酬金,对每周的测试试卷按规定的标准计算改卷费。对在省从业资格考试超过30%合格率的班级,每超出一个百分点,奖励200元(含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对未达目标要求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辅导课时的酬金(如低于社会平均合格率5个百分点,扣发10%,低于社会平均合格率10%个百分点,扣发20%,依此类推)。 六、会计系应加强组织和检查,对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严格考勤,严加督促。如高职会电、会审、财管专业的一次考试的整体合格率达到40%,学校一次性奖励会计系4000元。 七、本办法自2012年9月10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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