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人事处资格审查、课堂教学专家组评审等环节,我校顾彭等9位辅导员符合首次任课资格认定条件,可根据需要申请承担校内相应的授课任务,现将拟通过认定的名单予以公示:
顾彭、卞晗晔、刘尧佩、魏玉东、杨尚仙、张庚鑫、张重阳、赵歌、魏韬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5899752。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