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24   浏览次数:1383






苏财会院〔202116



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

办法》等3个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导师管理办法》《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2.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导师管理办法

3.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办法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2134




















附件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是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载体。为规范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校与企业在专业(群)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应用、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企业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本着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实现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校企合作的具体内涵表现为加强学校与企业在学生课程实习、顶岗实习、高质量就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技术开发与服务、生产经营管理、教师队伍和企业员工队伍建设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产、教、学、研紧密结合的校企深度合作基地,搭建先进技术信息交流平台,引进现代企业先进的理念、设备、技术、管理经验,为学校实践教学提供现代企业场景化的实验实训环境,提高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科研等方面能力水平。

第三条学校可采取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

1.组建产业学院。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组建产业学院。产业学院在学校章程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开展订单培养。按照企业需求的人才数量和质量标准培养学生,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到该企业工作,实现培养、实训、就业一条龙。

3.共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可由企业提供仪器、设备和技术的支持,建立“教学型” 校内实训基地。也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和学校教学实际,在企业设立“产教型”校外实习基地。

4.联合培养“双师型”专业教师和“技师技能型”兼职教师。

5.联合培训企业员工。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帮助合作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学校派遣教师授课,企业提供教学场所,在企业建立工学结合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

6.促进校企多元合作。不断推进办学机制创新,积极吸纳企业资本、资金和设备,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以行业协会为依托、以校内外实训基地为平台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

第四条校企合作实行二级管理,学校负责审核、检查和重大问题的处理,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二级教学单位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实践性教学的需求,寻求校企合作单位。

合作企业的基本要求:

1.企业需经过资质审查并达到要求,有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学生的主观意愿,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应该起到部分课程、实训项目的主导作用。能完成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教学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任务,能配合学校一起承担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企业的工作环境较好,能容纳一定数量的学生,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学及实训场所,并能与学校共同开发相关的实训项目。

3.企业有一定数量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进行相关课程的教学和综合实训的指导,能够安排学生进行与专业相关岗位的顶岗实习。

4.企业能够与学校共同协商,落实好学生的食宿等必要生活条件。

第六条二级教学单位与企业双方经过相互考察,确定合作意向,报学校立项审批。

1.立项申请。 代表学校承接校企合作项目的二级教学单位填写《校企合作项目立项申请书》。

2.立项初审。 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初审工作。

3.立项审批校企合作项目。校企合作办公室初审同意后,提交党委会立项、院长办公会研究。

第七条凡批准立项的校企合作项目,应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合同书),承担校企合作项目的二级教学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1.合同基本内容。校企合作项目合同(或协议)应具有以下基本内容:合作项目名称和合作范围;合作目的和合作目标;合作方式和合作具体内容;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企业投入方式和投入设备、技术的明细清单,产权关系;合作项目占有学校资源(房屋资源、设备资源、动力资源、人力资源等)的明细清单;基本设施配套和运行成本承担方和承担责任,价格标准;合作项目开发服务收入的分配方案和财务管理;合同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由校企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审定和签订。校企合作项目如果涉及到经济往来,校企合作协议需按学校规定流程履行审签手续。

第八条根据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需求,学校和企业可协商成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合作项目,督促、检查学校和企业产学合作教育工作的实施完成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九条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需在学校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设备投入以企业为主,企业需向学校提供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单价、台套数、总价等),明晰产权关系和使用权限,学校按相应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管理部门为学校后勤管理处。

第十条校企合作过程中,凡需由学校投入的实习实训设备(含配套设备),须经过学校立项论证,并保证设备的长期有效使用。在满足学生实习实训的前提下,如果设备同时可供企业生产经营使用,学校保留收取相应设备折旧费用的权利。学校资产涉及出借、出租的,要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企业投入设备资产,学校提供场地,校企共建的实习实训基地,如其主要功能是为学校教学服务,学校可根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求,负责相应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并酌情免收或减收企业使用的房屋租金及水电费用;如实习实训基地主要是以企业生产经营为主,学校则据实收取房屋租金和水电费用,房屋的维修改造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上述企业投入设备功能由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界定。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和企业共同协商制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和授课计划,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企业应选派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组成兼职师资队伍,报学校教务、质量管理等部门审核聘任后上岗执教,完成一定的理论课程、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同时对学生的顶岗实习和毕业综合实践进行指导。

第十四条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对校企合作的教学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考核,及时指导和监督,保证教学和档案材料的规范化。

第十五条学生在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和毕业综合实践的,二级教学单位需制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并严格

执行。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派出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前,需在学生工作部门备案。学校和企业应明确合作期间学生的权利、义务和待遇及工作时间等内容。组织毕业班学生校外顶岗实习的,合作企业负责提前为顶岗实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组织实习之前,二级教学单位和合作企业应向学生明确其应遵守的管理制度、劳动安全方面的规定等要求。

第十七条学校和企业需制定学生在培训、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管理制度的制定要根据学校的相关制度并结合企业单位的具体要求,并经常性地组织对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

第十八条根据合作项目学生参与人数及具体情况,学校和企业各派人员,共同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对实习人数较多的企业或区域,原则上要求辅导员或者实训指导教师跟班管理。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安排校企合作专项经费(如教师到企业培训费、企业人员到学校授课课时费、接待费、实习实训场地修缮费等)。如合作项目有专项经费,则相关费用由企业从学校收取的校企合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条校企合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校企合作经费的管理,日常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教学、指导、实习实训的材料和管理。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校企合作管理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校企合作的组织管理、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审。

第二十二条教务处通过学生评价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兼职教师进行综合考评。

第二十三条根据学校综合考核的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企业教师要及时整改、调整,对开展的合作项目不能按协议完成或造成不良后果的,扣减合作企业校企合作费用,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如校企双方协商不成,学校保留追究企业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如与本办法有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凡国家、江苏省另有相关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的,按其办法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

立项申请书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部 门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 报 日 期: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制





填 表 说 明


1.本申请书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的主要文件,由承担者编写。

2.请认真填写或打印各项内容,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内容时,填“/”

3.加盖部门公章后,一式三份报教务处(附电子文本)。

4.经审定批准立项后,应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书),并附此报告于后,进行归档管理。

5.合作项目启动后,每年应进行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总结。总结作为附件与此报告一并归档管理。

6.合作项目结束后,应明列固定资产清理明细单据。涉及该合作项目的所有文书档案资料送交教务处归档留存。





合作项目



单位

名称

主要生产

经营范围

通    讯

地    址

法人代表

姓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盖章: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导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规范和完善校外企业导师管理,根据产业学院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导师是指学校要求合作企业承担产业学院对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任务的校外专家,包括行业企业有经验的企业家、能工巧匠、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 学校按照“按需使用、保证质量、严格考核、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做好企业导师的管理。

鼓励和优先支持产业学院、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与师资短缺单位使用企业导师。原则上企业导师不能从事公共教学。

第四条 企业导师主要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工作和实践教学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研活动等工作。

第五条 合作企业需指定专人参与产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青年教师指导等工作。

第六条 企业导师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岗位条件,并具备以下任课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三)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具有与所讲授课程相关且在合作企业对应岗位上从事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高级管理职务。具有突出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特殊行业者可适度放宽条件。

第七条 企业导师课时酬金由产业学院合作方企业承担。学校根据授课协议及教学质量考核情况和企业方共同对企业导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

第八条 产业学院所在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实际择优选择企业导师。选用企业导师按以下程序开展:

(一)计划申报。产业学院所在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学期教学任务要求,填报《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导师计划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导师审批表》(一式三份),提供拟授课人员资格与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职务证明等)报送组织人事处。

(二)审核与备案。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进行拟授课人员资格和业务能力审核,教务处进行教学计划、专业符合度审核。学校给企业导师颁发聘书,组织人事处进行登记备案。

(三)签订授课协议、落实教学任务。产业学院所在教学单位与企业导师签订授课协议(协议报教务处备案),落实教学任务、将基本信息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按规定组织教学相关工作。

第九条 企业导师管理实行“学校、二级教学单位两级管理、以二级教学单位为主”的管理体制。组织人事处负责劳务备案管理,教务处负责教学业务指导,科研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企业导师的具体业务管理。

(一)产业学院所在教学单位应及时向企业导师提供拟承担课程的课程标准(新开课或者企业开发课程标准由教学单位会同合作企业制定)、教学要求和教学管理规定,将企业导师纳入本单位统一教学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导师档案。

(二)企业导师应遵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接受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及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质量评价、监控和检查。

(三)任课(或学期)结束,企业导师应向教学单位递交教学工作总结,填写《企业导师教学工作考核表》,由所在教学单位对企业导师工作效果做出全面评价。

企业导师考核表及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并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企业导师任课周期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企业导师若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教学质量评价较低的,根据其性质由教务处发函合作企业,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课时酬金等处理。出现下列情况的,由学校向合作企业提出解聘要求,合作企业必须及时作出人员调整: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违反学校有关规定,不能为人师表或造成教学事故;或严重扰乱工作秩序,使学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或有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中断教学工作;或不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

第十一条 根据产业学院合作协议或学校实践教学安排,承担学生实习指导的企业导师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任课情况向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 其他校企合作项目企业导师参照本办法管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导师计划申报汇总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产业学院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专业

主要工作

任务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导师审批表20  —20    学年第    学期

 姓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学历学位

职  称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E-mail

手机

产业学院名称

主要

工作

经历

起止时间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主要

工作

成果

及荣誉

主要工作

任务

系  部

意  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处意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企业导师教学工作考核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姓名:              所属产业学院:                          考核系部:

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

得分

师德师风情况

15分)

(责任心、教师形象、意识形态方面等)

承担课程情况

15分)

(课程名称、课时数、授课班级、人数等,含理论、实践、毕业论文指导、实习等)

参与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情况(10分)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课程开发、资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

执行日常教学工作规范情况(60分)

(执行课程标准情况、日常教学管理情况、教学效果、各种教学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

合计

附件3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建设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化产教融合,协同建设产业学院,促进专业及课程改革,促进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工作是学校产业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教学秩序,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

第三条学校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资源的开发、验收和使用管理。教学资源建设管理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特色与优势,积极开展教学资源研究,促进教学资源开发,全面提高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资源质量。

第四条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实行学校、二级教学单位两级管理体制。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重要管理机构,负责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行使教学资源建设管理工作的职权;各教学单位是教学资源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部门和教学资源使用部门。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制定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建设规划,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公布实施的教学资源建设规划,制订本部门的教学资源建设规划。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根据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年度建设计划,结合本单位专业和课程特色,制定本单位年度教学资源建设计划,并由在教务处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七条产业学院教学资源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程资源包、专业核心课程资源包、专业实训课程资源包(含教学视频、软件、实训软件、教材、微课、教案、PPT、习题集、案例集、教学指导书、实训指导书等;上述教学资源应整合成课程平台或实训平台)。

第八条申请教学资源开发的主持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所承担的课程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并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

(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三)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三年(或三个轮次)以上或者从事相关岗位社会实践3年以上;

第九条教学资源开发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著作权法》,坚决反对剽窃抄袭,提倡知识创新。凡因违反《著作权法》所产生的后果,由编者自负;

(二)教学资源内容的确定应以本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在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具有自己的特色;

(三)文字精炼、通顺,说明清楚,便于自学;图表清晰、准确;计量单位采用标准的国际单位制,名词、术语、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无统一规定的应采用习惯用法,全书应该一致。

(四)教学资源达到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验收标准

第十条教学资源开发的申请与审批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教学单位根据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年度建设计划落实本单位教学资源开发任务。教学资源开发须提前一学期进行,每学期开学初由主持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申请表》,同时提交教学资源开发方案;教研室主任对主持人的开发条件和资格以及开发大纲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教务处于每学期第四周以前受理教学资源开发申请;

(三)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年度建设计划和要求,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资料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教务处公布立项结果,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工作。

(五)产业学院教学资源开发项目单独立项,不占用校级教学资源开发指标;与校级其他教学资源建设同步立项、同步管理;申报省级及以上项目时,享受同等被推荐权。

第十一条教学资源的验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教学资源主持人按照教学资源开发计划完成进度,于每学年结束前提交阶段性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专业带头人对教学资源阶段性开发结果出具适用性和创新性评价意见,教研室主任对教学资源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选用建议,由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教务处收到验收申请后两周内给予验收答复;若不验收告知原由,若验收告知验收时间及需要准备的验收材料并组织验收;

(三)教务处对教学资源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

(四)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批准后,教务处公布验收结果并出具验收报告,各教学单位据以与相关校企合作单位进行产业学院相关合作费用结算。

第十二条教学资源使用应遵照以下原则:

(一)适用性原则。选用教学资源应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并与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相适应,与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教学资源内容具有科学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二)校本原则。学校鼓励校企共同开发适用于本校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同时适应本校专业、课程建设现状和发展要求的教学资源。

(三)更新原则。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按照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要求及时进行教学资源的迭代更新。教学资源原则上应每三年呈现一次更新结果,由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教学资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通过督导、信息员、问卷调查、专家审议等形式开展教学资源评价工作,定期、不定期公布反馈意见,以确保选用教学资源的质量。

第十四条对评价不合格的教学资源,要停止使用,由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开发主持人进行完善,直至合格;对评价优秀的教学资源,要在使用上保证其相对稳定性。

第十五条其他校企合作项目有关教学资源建设参照本办法管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产业学院开发教学资源申请表

课程名称

所属专业大类名称

所属专业名称

主持人

职  称

所属系部

申请开发教学资源种类

□专业基础课程资源包    □专业核心课程资源包    □专业实训课程资源包

1.主持人情况

基本情况

姓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专业技术职务



学 位


所在系部


教学情况

授课情况:现课程负责人近三年讲授本课程情况;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



近五年来讲授的

主要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

周学时

届数

学生总人数
































实践性教学情况:承担的实践性教学任务(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





教学研究情况: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主编的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不超过五项):


2.开发团队情况

其他课程团队人员构成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业技术

职务

学科

专业

在资源开发中承担的工作

备注(如联合申报请在本栏目中注明所在单位)

3.课程情况

3-1课程建设基础(目前本课程的开设情况,开设时间、年限、授课对象、授课人数,以及相关视频情况和面向社会的开放情况)






3-2课程内容(课程教学内容简介、章节安排、学时分配、重点和难点、考核方式等)


3-3课程预期受众的定位与目标


3-4相关教学资源储备情况








4.开发方案(另附)

5. 教研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6.系部意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7.教务处意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8.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213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