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5   浏览次数:929

各系部:

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申报条件

1.教师(原则上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校及系部外聘人员应由教务处审核确认有同等教学能力后方可申报。

2.对申报开设的课程领域有较好的研究成果。

3.能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课程标准、教材(讲义)、教案、PPT

二、课程申报要求

1.开设课程分为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面向本校三年制高职学生。教学周数为8-16周,开课时间为第3周至第18周,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如有特别需要,请在申报表、汇总表中备注说明。

2.每门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16-32学时,1-2学分;每位教师最多可以申报2门。

3.所开设课程要有利于选课学生的成长发展,教师要有较好的研究成果。课程要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做到有课程内容简介、课程标准、教材(讲义)、教案、PPT、教学进度表。课程考核需标准化试卷一套(AB卷)或提供详细考核方案。

4.如有需要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5.因课程资源和教室容量所限,不限定人数的以教室容量为准,单班最多为90人。

三、申报材料

由开课教师本人填写《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开课申报表》(附件1)、《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课程标准》(附件2),各系部汇总材料后填写《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汇总表》(附件4),在系部初审基础上,于9月开学初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马永生老师。经学校统一组织审核通过的课程后,录入教务系统,以备后续开课。

四、选课方式

教务处将于开课学期开学两周内组织学生进行选课,学生可在校园网选课系统内查询拟开课程信息,了解课程有关学习要求。(具体开课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开课申报

2.2020-2021学年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课程标准

3.2020-2021学年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课程目录

4.2020-2021学年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基本素质教育公选课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