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充分体现课程教学对人才培养规格的支撑度,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级三年制课程标准编写(修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本次课程标准编写范围包括2019级三年制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各系部应根据开课单位归属,组织人员进行编写。
二、编写要求
1.课程标准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要求编写,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统筹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教学评价等环节,科学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实现课程教学的最优化设计。将合理取舍教材内容与重构教学内容有机地统一起来,加强课程内部以及课程之间的整合与优化,注重在课程中融入“课程思政”教育。
2.课程标准编写要紧跟社会经济发展与行业发展趋势,充分体现学校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成果,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以教学方式改革和学生学习方式转变为牵引加强课程教学设计。充分考虑学生学习能力和认知特点,鼓励创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鼓励教师开展“翻转课堂”的尝试,有条件的课程开展在线开放课程网络教学模式,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课程标准内容应符合对应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国家(行业)职业标准相结合,体现本课程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教学内容的导向性和教学方法的适用性。
4.课程标准应坚持以培养学生能力为导向,从课程属性和专业特点出发,合理设置课程考核与评价方式,构建多元参与、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课程教学评价体系。
5.课程名称或课时数不同的课程,其课程标准应有所区别。
6.课程标准编写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模板与编写说明》(附件2)的格式与要求,文字表达准确,简明扼要,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名词术语规范,文本格式符合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规范要求。
三、编写程序
7.课程标准编写(修订)由开课归属单位负责。在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以及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编写。
8.教研室主任审核、各系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装订成册。
9.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人员对各系部课程标准的汇编情况进行检查。
四、时间要求
各系部于9月1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标准的编写(修订)及审批,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同时将汇总表(附件1)的纸质版、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庞杨老师处(行政楼203)。
附件:
1. 系部课程标准编写(修订)汇总表
2. 课程标准模板与编写说明
关于组织开展2019级三年制高职课程标准编写(修订)工作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