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徐佳慧等13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作者:周彬彬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10

根据《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谨遵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基层团支部推荐,商学院团总支审核,拟推荐胡怡冉等13名同学作为发展对象。

名单如下:徐佳慧、孙宁、程志红、葛杰、薛鉴芸、曹旭、张畅

、孙华悦、任倩如、范亮杰、江海龙、陈品昕、戴玉华。

凡是对以上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意见或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商学院团总支反映。

公示时间为2023109日至202310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899922

来信地址: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商学院学思楼509

邮政编码:222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委员会

                           商学院团总支

附件:团总支 关于拟推荐徐佳慧等13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docx                                   202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