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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稿时间:2020-12-11 来源:宣传部 作者:李彩云 摄影:谢慧 浏览次数:2125

12月11日上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304会议室召开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党委书记章江益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院长尹德树,党委委员、副院长左文兵分别作交流发言。学校党委中心组在校成员参加学习会,党外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列席学习会。

章江益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抓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都要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把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为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治校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思想动力。要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要准确把握《实施办法各项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牢记文件中的十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着力防范意识形态风险,防宗教渗透,切实维护学校安全,加强对责任落实的监督,全校合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尹德树在交流发言中指出,意识形态就是人的思想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牢牢把握两个核心问题,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关键要做好三全育人和三育人。做好学生、老师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都是意识形态领域要实实在在抓好的工作。

左文兵在交流发言中表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和挑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担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明确职责凝聚合力,狠抓关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坚定保持战略定力,守正创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各类阵地建设,抓实常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会上,宣传部负责人领学了《实施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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