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6-30 来源: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1499

各系、各部门:

为全面真实反映我校广大教职工在科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做好教育厅社科、自科相关统计工作,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上半年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请各系部务必积极组织教职工(含行政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相关说明

本次统计限于201811日至2018630以及2017年度补报的科研成果。具体统计范围与说明如下:

(一)论文

指本校教师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在正规刊物上发表的,且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论文成果,需见刊并可检索。

1、提交材料:

1)论文复印件:包括版封面、权页、目录(用黑笔将自己的文章题目画上粗横线)、文章、封底。

2)电子版: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封底。电子版可用打印机扫描生成。

3检索页:积分认定以检索为准。没有检索截图的,即使提交杂志也不予认定积分。

普刊检索页:知网、万方

SCI/EI/CPCI等检索页:专业机构的检索证明。

2、说明:

1)上述材料,缺一不要提交。

2)多名教师共同署名的论文,仅由第一作者填报。

(二)专著、编著、译著

指署名本校教师,且以本校为署名单位并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不含教材、教参等)。

1、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原件。

2)电子材料:自己所编写部分的电子稿(用于字数认定)

3)出版社证明:格式见附件3:身份及字数证明模板。

2、说明:

上述三份材料,缺一不予认定积分

(三)课题

指本院教职工主持,经科研处统一组织申报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立项的各级各类纵向课题、经科研处备案的横向课题,且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研究成果。

1、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立项、结项的证明材料(比如立项通知、立项公示、合同、结题证书等复印件)。

2)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扫描的复印件。

2、说明:

多人合作的课题:主持人填报,项目组成员无需填写。

外校课题:只登记前两个课题组成员。

跨年度积分认定:立项、结项年度各算一半积分。

(四)学术成果奖

指本院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且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院级学术成果奖。

1、提交材料

1)证书复印件

2)电子材料:证书复印件的扫描版

2、说明:

    我校予以认定积分的具体奖项,详见附件4:《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科研业绩积分办法(1221终稿)》。不在附件4所列范围,但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其他奖项的认定,详询科研处

(五)专利

指授权本院教职工的发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专利权归属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1、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证书复印件

2)电子材料:证书复印件的扫描件

3检索页:打印专利检索页面。积分认定以检索为准,不能检索暂不要提交。

2、说明:

多人合作的专利:排序第一人员填报,其他成员无需填写。

(六)学术报告

指经科研处登记备案的,面向全院师生公开举办各类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报告时间应在1.5小时以上,每人每年可积分值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1、材料提交:

1)《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学术报告申请表

2)报告期间照片:至少3张(电子稿)

二、统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72-76日:各系部填报、汇总复印件、审核;

(二)77-714日:科研处汇总、审核、反馈完善;

(三)715-731日:统计情况反馈至系部、公示。

三、统计具体要求

(一)科研成果统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不仅客观反映学校的科研发展状况,还将作为学校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工作量、绩效工资核算的重要依据。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填报,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二)系部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附件1:《统计表》、附件2:各类成果证明材料

2、装订成册:论文、教材、课题、专利、学术成果、学术报告复印件各装订成一册。每册封面见附件2:各类成果封面。材料经系主任审核后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3、统一提交:请各位老师通过所在系部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4、提交时间:于76日统一报送至科研处420,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ygcxkyc@126.com,邮件命名“部门名称+科研统计”。

附件1:2018年上半年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附件2:各类成果封面.xlsx

附件3:身份及字数证明模板.docx

附件4: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科研业绩积分办法(1221终稿).docx  

科研处

                                            2018630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