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12-31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750

 

各系、各基础教研室:

为做好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限于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发生的科研成果及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时漏报的成果。具体统计范围如下:

1.论文

凡我校教师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在正规刊物,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论文属于本次统计范围。

2.专著、教材

凡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并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或校本教材(经学校同意),属于本次统计范围。

3.科研获奖及专利成果

凡我校教师单独取得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科研奖项及专利成果,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属于本次统计范围。

4.课题

凡我校教师主持、以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在2015年度内立项或结题的课题,属于本次统计范围。

二、统计及报送要求

1.各项科研成果原件由各系、基础教研室负责审核;报送材料时请提交成果复印件,其中:

1)论文类成果只须复印封面、目录页及所著论文正文部分。

2)专著、教材类成果只须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可说明个人实际完成章节及字数的前言或后记部分。

3)科研获奖及专利类成果只须复印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

4)课题类成果只须复印立项证书(项目任务书)或结题证书。

2.科研成果统计是科研奖励的依据,并将作为科研档案长期保存,为今后教师科研考核、职称评审等的重要依据,请各系、基础教研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3.各系教学秘书、基础教研室主任汇总本部门内的科研成果并填写《2015年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纸质稿经系主任、基础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后,于2016115日,随同各类成果证明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209211室,同时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lygcxkyc@126.com

 

附件:2015年度教师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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