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集中办理在编教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手续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5-13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572

各部门:

为了方便广大教职工报销医药费,现定于5月25至29日上班期间在行政楼312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请需要报销的在编教职工持药费单据前来办理。

注:上半年女方单位报销,下半年男方单位报销。

总务处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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