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今接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4年度连云港市劳动模范的通知》(连政办发〔2015〕53号),经研究,按以下程序产生我校2012—2014年度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 1.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人选(不含校领导); 2.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3.校职工代表会议通过; 4.公示推荐人选并上报。 请各部门按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人选,并于2015年4月15日上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报组织人事处周华良处。 特此通知。 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1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