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近日,省纪委专门发出通知,将于2015年2月上中旬在全省开展对务实节俭过节情况的专项督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务实节俭过节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以上规定,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校纪委、监察督导室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校纪委、监察督导室 201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