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贯彻务实节俭过节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5-02-12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554

各部门:

近日,省纪委专门发出通知,将于2015年2月上中旬在全省开展对务实节俭过节情况的专项督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习贯彻务实节俭过节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以上规定,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校纪委、监察督导室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校纪委、监察督导室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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