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课题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定于2015年1月26日至27日对2013年校级立项课题开展结题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3年批准立项的校级课题,现已完成《立项通知书》约定研究任务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 (2)未完成《立项通知书》约定研究任务的课题,可申请办理延期结题。 二、工作程序 (1)办理课题结项:课题负责人认真筹备课题结题所需的各项研究成果(如:结题报告、调研报告、论文、方案等),并据实填写结题鉴定申请表(附件1)及结题书(附件2),并于2015年1月20日下班前将上述全部材料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校科研处邮箱lygcxkyc@126.com。 (2)办理延期鉴定:课题负责人填写延期鉴定申请表(附件3),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延期鉴定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签字后交至科研处211室,并将延期申请表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ygcxkyc@126.com。 附件:
科研处 201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