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义务献血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4-12-30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550

各部门:

为了响应市政府关于2014年献血计划的通知(连政办〔2013〕129号)精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体现人们之间互援互助的人道主义和崇高的奉献精神,学校将于2015年1月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组织一次义务献血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献血的目的意义

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互助意识和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制定和下达年度献血计划,动员和组织公民献血。

二、我校无偿献血的对象和健康标准

1、献血对象:全校教职工、适龄学生。

2、献血者的健康标准:

年龄:18至55周岁。

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体检:体温正常、血压正常、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无畸形。血比重达到规定标准,转氨酶(ALT)、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爱滋病病毒(HIV抗体)、梅毒试验等均为阴性。(具体要求及献血倡议书见附件)

三、献血地点:

学校教学楼B楼一楼多媒体报告厅

请各支部、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加本次的义务献血活动。

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

无偿献血基本要求

一、哪些人可以献血

根据GB18467-200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对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如下: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 KPa,(或90mmHg—140 mmHg/60 mmHg—90 mmHg/,脉压差:≥30 mmHg)。

4.脉搏:60—100次/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钟。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

8.甲状腺:不肿大。

9.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10.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1.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睥不肿大。

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公民可以献血。

二、献血前应做哪些准备

如果您健康检查合格参加献血,献血前请做以下准备:

1.献血前不要服药。

2.献血前不要过度疲劳、不喝酒、不吃油腻和高蛋白食物,如鸡蛋、牛奶、豆浆等,但也不要空腹献血,而应吃清淡食品,如稀饭、馒头、面包等。

三、有下列情况的请暂缓献血

如果您有下列情况之一请暂缓献血

1.女性月经期及前后三天或怀孕期

2.流产后未满六个月

3.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

4.一周内曾患感冒、急性胃肠炎

5.一周内曾患皮肤局限性炎症

6.二周内曾患广泛性皮肤炎症

7.半月内是否拔牙或做过其他小手术

8.一月内曾患急性尿路感染

9.三月内曾患肺炎

10.三月内曾做过阑尾、疝修补、扁桃体手术

11.半年内曾患痢疾或做过较大手术

12.一年内曾患伤寒或施行文身术

13.一年内曾患甲型肝炎

14.三年内曾疟疾

15.近五天内是否服用阿司匹林等药物

 

爱,让我们血脉相连

——无偿献血倡议书

广大师生员工:

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都不是孤立生存的,都需要他人的关心、爱护,更需要他人的支持、帮助,让我们勇敢的承担起社会责任,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加入到光荣的无偿献血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为共建和谐社会奉献一份力量。

献血是健康,献血是奉献,献血也是保险。根据《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这又何尝不是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为自己及家人预定了一份用血保险呢?

爱人者人恒爱之,信人者人恒信之。无偿献血既是无私奉献的真情流露,也是互助互救的具体表现方式。捐血行善事,爱心积福德。为了拯救一个濒危的生命,为了让更多的家庭重拾往日欢笑,请伸出你我的手臂,让生命的色彩流淌出来,用我们的爱心与热血来温暖这个社会。

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学校

2014年12月3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