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4-09-28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554

各部门:

2014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反对“四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加强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利用系部和部门会议、分别提醒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时做好对学生的廉洁教育。

二、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党风廉政规定

国庆期间,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国庆放假期间,公用车辆一律在办公区域统一封存;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坚决制止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严禁用公款接待有关人员吃、住、行游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

三、加强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行为

校纪委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相关人员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校纪委、监察督导室

2014年9月2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