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4-09-17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613

各部门:

根据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参加2014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作用,着力研究阐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着力解决当前我国、我省尤其是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矛盾、新问题,着力研究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前沿和连云港市历史文化发展问题,为加快沿海崛起、实现新的跨越、建设现代化国际海港中心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和选题要求: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自筹经费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

重点项目的选题应贴近连云港市情实际,紧扣“一带一路”陆海交汇枢纽建设、沿海开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港产城联动发展、转型升级等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密切相关的主题。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可参考201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确定申报选题,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各类国家、省、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联等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要求:申请人要按照《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鼓励高(职)校、科研单位联合党政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协作攻关,提供配套课题经费。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的协作攻关课题优先立项。各有关高(职)校、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受理本校、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市级机关的申报课题由我办直接受理。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五、成果要求和研究时限:基础理论研究要有学术积累,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着力推出引领学术创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对策研究要重点关注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的项目完成时限一般1-2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要突出紧迫性和时效性,一般在1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

六、课题评审:课题评审采取专家初评和会议复评相结合的办法。初评采用评审匿名《论证活页》的方式进行,逐个分项打分,加总后取平均分为该课题得分。每项课题的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项目申报及评审免收费用。

七、其他事项说明:请各位有意申报的老师于9月24日前,提交申请书(含活页)各1式3份至科研处211室,同时发送相关电子稿至lygcxkyc@126.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1:2014年度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14年度连云港市社科申报书活页.doc

附件3:2014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科研处

2014 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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