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对一期配电工程改造项目拆除设备进行报废处置。该批资产原值约为164.12万元,均超过使用期限,且无法满足办学需要,经审核,符合固定资产报废管理规定。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止。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0518-8589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