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
近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联合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是为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教育重大决策服务,重在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前瞻问题,致力于集中攻关并产生具有标志性的重大决策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而设立的课题。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是围绕当前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教育发展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其中,委托专项课题包含: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大思政课”研究专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教育智库研究专项等。自设专项课题包含: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等。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重点课题和自设专项课题可在《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要研究领域》(见附件2)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须根据《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3)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每个选题原则上最多立项1项课题。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
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须为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认定的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
(三)名额分配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重点课题限额3项、青年专项限额2项、委托专项限额4项。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1.项目申报。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今年申报材料模板(详见附件1)填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进行初审。
2.项目初审。由相关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的,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3.材料提交。请申报人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版《课题申报书》《评审活页》《课题申报人信息表》3项材料以“姓名+规划办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sckkyc@126.com。其中《课题申报书》《评审活页》word、pdf版均需发送,逾期不予受理。7月19日前,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进行公示。
4.网络申报。待学校公示拟推荐名单无异议后,拟推荐申请人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联系人:丁晋、单晶晶
联系电话:676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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