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09   浏览次数:176

各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工作安排,近期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课题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整合省内财经领域研究力量和学术资源,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围绕财经领域重大现实问题,深化应用对策研究,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智力服务。

二、课题申报

1.申报对象。全省高校、党校、社科院(所)、机关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科类学术社团、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财经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研人员、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含学员)以及青年业务骨干(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在大中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经实务工作)。项目负责人为1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项目负责人为财经理论研究工作者的,课题第一参加人须为实务工作者,且课题组成员中实务工作者比例不得低于50%。

2.申报形式。申报者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3.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课题申报指南》方向(见附件)细化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自行选择题目申报。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鼓励案例研究和对策研究。

4. 申报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7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5.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下载填写“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填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于7月1日17时交至科研处。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项目类别。包括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申报重点项目,选题方向为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重点选题;申报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5年度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通过开题后拨付40%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40%经费,通过结项后拨付20%经费。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6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课题立项后拨付80%经费,课题结项后拨付20%经费。立项不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35项。

4.项目管理。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省社科联科研中心、省会计学会将对重点资助项目组织集中开题,并根据需要对立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积极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体例规范,字数不少于3万字;其他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和案例,要求体例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核心期刊、党报党刊等刊登报告核心观点的,作为课题成果结项鉴定和评奖的重要依据。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寄送到省社科联。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其他辅助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成果评审。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后,给予结项。

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课题指南.doc

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申报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