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项目类别
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
(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内容
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在申报学科范围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方面研究。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等方面开展研究。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四)研究周期及经费支持来源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分别于项目批准立项时、通过中期检查后、结项验收后按比例拨付,鼓励各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定经费资助。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立项,由依托高校给予经费资助。
(五)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5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 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 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近3 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一)重大项目
1.我校限报2项。
2.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
1. 我校限报一般项目8项。
2. 我校限报思政专项6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四舍五入)。
四、申报流程
(一)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重大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予以立项,一般项目由所在高校组织评审报省教育厅审定立项。
五、项目任务和成果有关要求
重大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专著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且取得实际成效。
项目申请人提交的《论证活页》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一般不加副标题。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等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合并为项目合同,其中约定的目标任务作为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我校申报材料上交节点:
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最迟4月20日17点前报送《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jsckkyc@126.com。
苏教办社政函〔2025〕3号.pdf
附件1-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