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24 年度全市应用研究资助项目机关运行保障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次数:10

各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机关运行保障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及咨询服务,全面落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更好服务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经研究决定,市社科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4 年全市应用研究资助项目机关运行保障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当前机关运行保障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对现有的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进行深度研究,着力推出一批具有较高实际应用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港城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思想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1. 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3日

2. 申报条件: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3 人。

3. 申报选题:课题分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拟立项 8 项,自筹经费项目若干。申报一般项目须严格按照既定的选题进行申报,不缩小、偏离或调整既定选题的研究范围。申报人自拟题目的研究课题一律按照自筹经费项目进行评审。

4. 申报方式: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书》(从连云港社科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sk.lyg.gov.cn/),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sckkyc@126.com

三、资助方式

2024  年度全市应用研究资助项目机关运行保障专项课题,一般项目每项资助 5000 元,自筹经费项目为立项不资助项目。资助项目经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到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或社团)的银行账户,不拨付给项目承担者个人。对课题未能按要求结项或撤项的研究课题,将追回已拨付资金。

四、课题立项

课题立项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社科联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每个课题的申报情况和申报课题组的资质、学术水平、科研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各课题的承担课题组,并在连云港社科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后予以立项。

五、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承担课题的专家学者应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协同开展相关研究,形成课题成果。未经批准发表研究成果,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并追回已拨付资金。不予结项的课题研究成果不得再以立项名义公开发表。

六、课题要求

课题研究应立足于现有机关事务工作的最新动态、形势分析、问题困难等,课题中的理论观点应具有创新性、独创性,对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对连云港市的机关运行保障具有指导性, 对机关运行保障理论建设具有开拓性。

七、课题结项

1. 提交结项材料。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前,分别提交以下结项材料:(1)《连云港市应用研究资助项目结项审批书》(从连云港社科网“公告通知”栏下载)。(2)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一般项目篇幅不少于 8000 字,自筹经费项目不少于 6000 字。要求研究过程和成果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均加以注释和说明。(3)电子文档。报送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 格式)。上述材料须一式 3 套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的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号、项目负 责人姓名等信息。

2.结项鉴定。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 验收,通过鉴定的颁发《结项证书》

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市应用研究资助项目机关运行保障专项课题的通知.pdf

机关运行保障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