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双师代表评议认定等程序,拟认定1名教师为“双师型”教师,现将拟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 名 | 认定“双师”等级 | 专业大类 | 认定结论 |
1 | 刘怡 | 中级 | 财经商贸类 | 通过 |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0月19日。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行健楼511反映0518-85899921。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数字商务学院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