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会职业学院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3   浏览次数:1458

LED电子显示屏是学校公共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之一,是全校师生员工了解学校有关信息的重要窗口。为规范使用校内LED电子显示屏,安全、及时、准确地发布各项校内外重要信息,充分、高效地发挥其宣传和服务功能,更好地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管理及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的LED电子显示屏包括行政办公楼、图书馆、教学楼、实训楼及学生食堂等区域设置的电子显示屏。

第二条 信息发布主要内容:

1、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会议、突出成果、公告公示、会议通知及节日庆祝标语、欢迎标语等;

2、上级领导、专家及校友等人员来我校参观、访问、指导、检查等方面的活动信息;

3、重要展演活动和获奖信息;

4、教学系部重要新闻发布、重要学术报告及校园文化活动等信息;

5、涉及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信息;

6、经审批认可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三条 信息发布内容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合法、准确、真实;

2、以学校公共信息为主体,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坚持正面宣传,确保正确、积极、健康的舆论向导;

3、严禁播出涉及国家秘密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播放商业性广告信息,不得播放来源不明的新闻信息,有特殊需要发布的其他信息,须经相关部门核准;

4、信息内容时效性强、服务面宽、文字简明扼要。

第四条 信息发布的审批及程序:

1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审批部门:行政办公楼电子显示屏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教学楼(ABC)及实训楼(D)的电子显示屏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学工处负责;图书馆电子显示屏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图书馆负责;学生食堂的电子显示屏的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发布信息的审核,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LED电子显示屏的使用和管理;

2、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各部门根据信息发布需要,提前拟定信息发布内容,通过OA填报《江苏财会职业学院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明确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地点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相应的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发布信息并同时报宣传部备案;

3、全校性重要信息发布由宣传部审批并统一管理,需信息集中发布的部门提前通过OA填报《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宣传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宣传部统一安排LED屏工作人员集中发布信息。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发布的重要信息,可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直接联系宣传部安排发布。

第五条 发布管理与设备维护:

1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负责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2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审批部门信息员负责LED电子显示屏电源的开关及信息发布,并及时向智慧校园中心反映显示故障(报修电话:85899692);

3、智慧校园中心负责LED电子显示屏使用培训、软硬件系统及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

4LED电子显示屏的显示时间原则上为每天的830~17:30,节假日和特殊发布需要的除外。

第六条LED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责任追究:

 凡未经审批擅自播发“禁止类”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的责任;凡审查不严导致信息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影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追究审查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工作人员责任,同时追究报送部门签批领导责任;不按照规定时间开关显示屏以及发现故障不及时报修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工作人员责任。

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201791


 附件: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申请发布的信息内容


发布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发布地点


□全校


□行政楼   □图书馆

□教学楼A  □教学楼B  □教学楼C  □实训楼D

□食堂一楼  □食堂二楼  □食堂三楼

申请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