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OAEC与江苏财会校企联合办学合作协议

作者:发布时间:2020-08-27 浏览次数:1577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甲骨文(江苏)OAEC人才产业基地

校企合作联合办学协议书












 二0十二





 甲    方: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法人代表: 李梅英

 住 所 地: 连云港市新海新区春晖路8

 联系方式:0518-85287772


 乙    方: 徐州海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谢跃平

 住 所 地: 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2号楼C801

 联系方式:0516-83896660

 甲骨文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信息管理软件及服务供应商,在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294位。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大陆市场、加快人员培训、扩大市场份额,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Oracle)联合其合作伙伴在中国推广“甲骨文OAEC人才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为:“OAEC人才产业基地”)项目,上海海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甲骨文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OAEC人才产业基地”项目唯一授权投资商,徐州海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甲骨文公司在江苏地区唯一投资成立并授权运营的甲骨文(江苏)OAEC人才产业基地,乙方作为经营运作“OAEC人才产业基地”的项目公司和唯一代表,负责Oracle  江苏  省境内的Oracle产品培训、运维、销售、客户服务等,同时为政府、企业、高校等提供解决方案。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校企合作联合办学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办学总则

办学宗旨:双方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加强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软件人才的指示精神,在软件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工程实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创新,实行校企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双方教育资源的优势,为我国软件和IT行业发展培养更多的复合性应用型IT人才。

培养目标:按照现代IT行业对软件设计人才的需要,通过和企业的联合培养,开设新的特色专业,开创新的教育、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在学校获得实践经验,充分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综合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企业培养更多具有创新力的优秀、合格的软件开发人才。

2、合作办学的性质

  1. 甲乙双方共同设立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专业。

  2. 学生学费由甲方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专业共建费用按照本协议第四款第一条规定支付给乙方。

  3. 学生来源为甲方统招计划,每年计划招收学生人数为50  人,基本学制为3 年,学生的学籍按照甲方学籍管理规定统一管理,毕业时颁发甲方的毕业证书。

  4. 学生在学习期间,乙方免费为学生提供一次价值150美金的(Oracle Java OCP)认证考试,并提供考前辅导,如不通过,采取自愿付费再次考取模式,乙方将给与学生一定得优惠。考试通过取得Oracle Java OCP证书的学生,将享受乙方雇主联盟就业服务,一线城市平均月薪5000元,非一线城市平均月薪4000元。

3、合作条件

 甲方以其校名、校誉、知识产权、办学资质和教学管理等无形资产;校园、校舍、部分教学设备、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师资等有形资产作为合作条件。

 乙方以其企业的品牌,荣誉、知识产权;专业课程及实践教学师资,部分教学设施、实习实训、就业资源等作为合作条件。

4、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第一条  联合办学、共建特色专业

(一)  联合办学体制

甲乙双方新设的专业,按照甲方统一的办学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和管理。

根据甲方招生需要,由甲乙双方对于共建的专业共同开展招生工作,在每学年学生报到时学生学费统一由甲方财务部门收取,共建专业的学生学费由甲乙双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校企合作收费标准收取,其中甲方学费为5300  //年,上浮部分为乙方学费。每学年开始学生报到后2 个月内甲方一次性将共建专业学生乙方本学年应收总学费划拨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负责学生部分专业课的教授,具体专业课程见附件。

(二)  联合办学培养方式

采取双方课程共同开展培养模式,从大一下学期至大二下学期,每学期至少有一个月的乙方授课课程,具体的时间安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存在分歧,乙方应服从甲方整体安排。大三学年前半年学生到甲骨文(江苏)OAEC人才产业基地进行综合项目学习,学习结束后,合格的学生将直接输送到企业就业,乙方不得向学生收取包括保证金在内的就业费用。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1)负责传达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教育精神;

2)与乙方共同制定新建专业培养方案;

3)制定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4)在收到学生学费后,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将乙方应收的部分费用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中。乙方银行账户的信息为:

户名:徐州海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城南支行

账号:3205 0171 8936 0000 0164

5)甲方及其职能部门对新建专业日常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全面督导(包括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确保切实落实专业培养方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并负责选聘基础课程和部分专业课程教师授课。

6)负责共建专业的办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的建设,其标准要达到普准,做好教学和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承担学校内办学基本设施正常运行和修缮的费用。

7)甲方负责合作专业实验室基础设施,包含基础装修、电脑设备、网络建设工作;

8)负责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9)负责学生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协助乙方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10)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派驻学校授课教师的课酬、食宿费用。课酬费用标准按照甲方授课外聘讲师标准。

2. 乙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遵守学校规定,协助甲方做好专业的申报以及国家级、省级示范性称号的审批及收费政策审批;

2)乙方协助甲方制定专业设置方案、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制定及部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

3)乙方协助甲方做好特色专业招生的系列组织准备工作。包括提供招生的基本条件和参与审核工作;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特色专业的招生宣传工作,所产生的招生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提供专业的课程实训、实训基地和毕业实习基地(甲方应给予积极协助);

6)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毕业设计和实践训练。专业课程规划及课时见附件;

7)乙方根据Oracle全球同步进行的技术标准及课程体系的更新,确保教学内容最符合市场需要。

8)乙方选派专业任课教师以及集中实践指导教师,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企业主管(软件工程师及相应级别)职务以上;

9)负责协助教学中的质量控制;

10)第三学年开学时负责安排学生到实训基地实训,时间为2-3个月/人,实训内容为共建专业的大型综合项目实训,并负责实训期间的学生日常管理,在实训期间学生食宿自理;

11)乙方为在校学生提供Oracle精品课程,技术方向包括但不限于Oracle数据库、Java、大数据、云计算、WEB前端等,每学年不少于两门;

12)乙方每年会组织知名企业的人力资源专家、技术总监等到学校里面给学生做报告,每学年不少于两场;

13)乙方每年不定期为在校学生举办Oracle技术沙龙、Oracle嘉年华等活动,每学年不少于两场;

14)乙方为在校学生提供免费的职业测评、职业规划,帮助学生真正找到适合个人发展的方法;

15)乙方负责学生商务礼仪和职业规划课程的教授;

16)乙方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合格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就业企业为甲骨文(江苏)OAEC人才产业基地及甲骨文的合作伙伴企业从事从事大数据应用项目开发、数据分析、技术支持、维护、服务及管理等岗位工作。(就业企业分布地包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苏州等地);

17)学生毕业后一年内,乙方为学生提供持续的就业跟踪及推荐服务,确保90%以上学生高薪就业,所有学生信息将进入人才产业基地人才库;

18)优秀毕业生可入驻甲骨文(江苏)OAEC人才产业基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将为创业者提供共享服务空间、经营场地、政策指导、资金申请、技术鉴定、咨询策划、项目顾问、人才培训等多类创业的服务,创业者将获得基地的创业扶持,优秀项目将会获得基地的创投基金;

19)乙方有权优先择优聘用本专业学生。

第二条  互认挂牌合作

  1. 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甲骨文OAEC软件学院”。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学院)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2. 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符合企业需求的优先学生。

第三条  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 甲方聘请乙方相关专业的中高层领导为本校客座教授,进行企业文化与IT培训的系列讲座,并参与甲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 乙方聘请甲方高层(院领导)担任乙方企业发展顾问,并定期进行系列讲座。

  3. 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进行科研成果开发。

  4. 参加联合项目开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合作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 三 年,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可延续,协议另订。

6、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协议的终止

  1. 本协议招生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不能通过审批,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 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有效期由双方具体协商确定。

  3. 本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不规范操作,违反协议约定的,在对方连续提出三次整改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改正的情况下,对方有权无须另行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4. 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5. 如果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共建专业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损害已入学学生的合法权益。

8、协议的不可抗力

              1. 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共建专业的在校学生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生的损失降到最低。

9、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 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己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

              2.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者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其过错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甲方应负责为学生购买、或要求学生购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保险。在由乙方负责实训期间,如非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学生财务或人身损害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争议的的解决

              1.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欲告知对方的重要事项,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为准;

              2.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

              3. 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保密条款

              1. 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的一切文件、文本、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签约双方应严格保密,任何一方除为了履行必要的法定义务外,未经其他签约方的共同同意,均不得以公开、声明或以暗示的方式告知签约方之外的其他任何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2. 因本协议的履行及签约双方的商洽接触等,任何一方所掌握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信息、及对方明确提出希望该方保密的非商业信息,任一方应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上述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未经对方许可而擅自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12、其他

              1. 如学生对课程提出质疑、投诉时,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各负其责,由负责方负责妥善解决。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生效,有效期从签约当日至本协议约定完成期满时终止。

              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持有四份,乙方持有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乙 方:徐州海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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