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稿时间:2014-06-09 来源: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1135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1)地点: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号;

(2)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3)现场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电子邮件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文件和数字照片(必须是JPG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ygcxrsc@126.com;电子邮件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不承担报名材料在发送电子邮件途中损坏、丢失的责任。

(二)报名材料和注意事项

1、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提供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2、应聘人员需从学校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局)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种、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6、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7、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学校组织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通知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对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与学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领取准考证

1、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职数1:3以上(代码201404岗位除外),方能组织面试,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公告。

2、组织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日期内到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领取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面试(专职教师岗位含试讲)和资格复审

(一)应聘人员均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面试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资格证书等)。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凡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相关事宜将通过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告知考生。

(四)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该职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合格者,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职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聘用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无异后,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除博士研究生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学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   戚老师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85899722

手机:13912162671、1896137870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附件:

《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财经学校201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