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次数:938

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1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28)要求,今年继续在我校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提高他们的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2256日至5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籍学生,尤其鼓励受资助的学生参与。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金融知识与防诈骗宣传

1.承办单位:各学院

2.活动方式:各学院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诚信做人、金融知识、防诈骗系列文章;辅导员组织召开助学贷款学生座谈会,向学生详细介绍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还款流程、个人征信、违约责任等相关知识,并鼓励学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前还款。

(二)资助政策宣讲

1. 承办单位:各学院

2.活动方式:各学院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颁发宣传大使聘书,由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组建资助政策宣讲团,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向学生介绍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资助政策、学生困难生认定程序、学校评奖评优办法等,线下宣讲要分不同场所(教室、宿舍、室外)开展,线上宣讲要有PPT讲稿或视频、图文等。(所需宣传材料、道具、活动奖品的经费由学工处统一报销)。

(三)自强之星分享会

1.承办单位:各学院

2.活动方式:各学院从接受国家资助的学生中选拔1-2名优秀学生代表,颁发自强之星荣誉证书,由获得自强之星称号的学生向本学院其他同学分享自己的励志故事,倡导身边同学努力学习,回馈社会。

(四)主题班会

1.承办单位:各学院

2.活动方式: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

(五)资助·诚信我来说微视频

1.承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

2.活动方式:录制微视频,由学生讲解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讲解诚信相关故事,通过精心拍摄、剪辑,增强视频趣味性和吸引力。

(六)资助知识竞赛

1.承办单位:商学院

2.活动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资助知识竞赛,竞赛题目涉及奖、助、贷、勤、补、免等各环节。

(七)主题文创作品

1.承办单位:财税学院

2.活动方式:学生围绕诚信做人、诚信考试、诚信学习为主题进行产品创作,形式包含但不限于海报、宣传画、展板、书法、漫画、折扇、台卡、书签、摆件等周边产品(所需经费由学工处统一报销),创作的产品要有实际使用价值,可用于摆放在学校各个位置。

(八)主题征文

1.承办单位:金融学院

2.活动方式:承办单位自行拟定。

(九)演讲比赛

1.承办单位:会计学院

2.活动方式:承办单位自行拟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班级、每一位受助学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活动中的横幅、道具、展板、宣传手册等材料由学院自行联系商家设计,所需经费由学工处承担,由商家开具正规发票后交至学工处,宣传内容可参考省资助中心编印的参考资料。

3.第五至九项活动可设立一、二、三等奖项,由各学院组织评比,确定获奖名单,以奖金或奖品方式发放至学生个人,原则上人均不超过200元,奖金由学工处统一发放,奖品由学院采购,学工处报销。

4.每项活动要有新闻稿件,并至少在院级网站或微信平台上发布,活动新闻被校外官方媒体报道的,每篇奖励200元,且不重复计算。

5.活动结束后,于63日前填报《2022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报送至邮箱806118515@qq.com。活动相关图片、视频、文字等材料一并报送。

 

附件:2022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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