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攻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次数:1247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不低于1000

贷款期限:

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

贷款利率:

同期同档次市场报价利率(LPR) 30个基点

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还本宽限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2020年新办理的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

申请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在当地的自然人。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其他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本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01

审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首次贷款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首次申贷流程

网上自助办理: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系统提示是否已通过预申请-根据提示完善相关表格-上传申贷材料

县级资助中心:贷前审查-签订合同

高校:录入回执-录入回执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http://www.csls.cdb.com.cn/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虽然未通过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5、持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02首次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或学信网证明)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通过预申请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部分省份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3续贷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续贷流程

网上自助办理: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并签字-上传申贷材料

县级资助中心:贷前审查-签订电子合同

高校:录入电子回执-核对入账信息

2020年,国开行在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中高级以上地区、受洪涝灾害影响较严重地区以及其他符合开办条件的地区,开展了续贷远程受理试点,续贷同学可以在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试点范围,可以致电所在县学生资助中心咨询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注意:

(1) 需要办理就学信息、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同学请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2)续贷学生无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请每年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现场办理续贷所需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如要更换共同借款人,需借款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04关于还款

利率:每年12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还款日期: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人从学生毕业当年开始自付本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20(最后一年为920),遇节假日不顺延。

正常还款

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本息,在111日至12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1日至920日之间),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进行重置。

提前还款

可以申请提前还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收取额外费用如何申请提前还款请查询本人借款合同。

逾期还款

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1日至12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

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1月外) 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珍惜个人信用从按时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信息将纳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如借款学生未按期足额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逾期记台区录将报送至个人征信系统。每逾期一个月为逾期一期。逾期记录可能会影响、限制借款学生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如果出现逾期,请您尽快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