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图书借阅的有关说明
发布人:图书馆审核员  发布时间:2016-06-04   浏览次数:1320

各位读者:

为了更好地服务读者,规范图书管理,加速图书周转,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源共享,现就图书借阅的相关问题做以下说明:

  1.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20-21:00,周六、周日:9:00-18:00。

  2. 借阅权限及期限。教师一次性最多可借阅图书10本,借期为6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30天。学生一次性最多可借阅图书5本,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注:图书外借期限不包寒暑假)。若有教师需长期使用所借图书,请在图书到期前到图书馆重新办理借还手续。

  3. 如何进行续借。续借的图书必须在到期前7天方可办理续借手续(图书到期当天不可续借)。方法一:可带校园卡到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无需携带所需续借的图书。方法二:可登录校图书馆网-读者服务栏中我的图书馆自行续借。

  4. 我的图书馆如何使用。登录图书馆网站,读者服务栏目下点击进入我的图书馆,用户名为工号或学号,原始密码为000000,各位读者进入后可自行修改密码,登录后点击左侧当前借阅,可查看当前借阅情况及应还日期,若想续借当前图书,可在图书到期前7天点击绿色续借按钮即可(图书到期当天不可续借)。

  5. 图书催还。教师催还:图书馆每周一对超期和即将到期图书的教师进行邮件催还,请各位老师注意查收邮件,还未登记邮箱的老师,请尽快到图书馆服务台登记。学生催还:图书馆定期对学生图书超期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会及时上传到图书馆网站公告消息栏目下。

    各位读者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电话:85899990

    注:图书馆网址(http://www.jscfa.edu.cn/tushu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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