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

作者:发布时间:2016-06-17动态浏览次数:1438

      411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和中央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学习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学习教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精辟阐述了学习教育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突出强调各级党组织应履行的主体责任,为开展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坚决用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会议指出,我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的要求是在三个方面取得新成效,就是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上取得新成效,在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上取得新成效,为建设新江苏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强调,要采取扎实举措把学习教育抓好抓实抓到位,突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这个根本任务,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系列讲话很好地统一起来,推动党员干部真正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突出“做合格党员”这个重要落脚点,按照中央提出的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突出经常性教育这个特点,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依托,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平时;突出解决问题这个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用解决问题成效检验学习教育实效;突出分类指导这个方法,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省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县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省委常委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学在前、做在先,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发挥带学促学作用,真正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树立表率意识,上级带下级、班长带队伍,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生动局面。

  会议强调,学习教育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十三五”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搞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性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展现新作为,为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