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管理与服务积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2   浏览次数:988






 苏财会院委〔201972


关于印发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管理与服务

积分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管理与服务积分认定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教学管理与服务积分认定办法

2.教育管理与服务积分认定办法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9712



附件1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学管理与服务

积分认定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开展教学工作,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积极投身教学改革等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学校整体办学质量,根据我校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师。

二、认定范围与标准

教学管理与服务积分为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积分之和,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核算。

(一)专业及课程建设积分

1:专业及课程建设工作积分标准

项 目

主要工作内容

积分标准

专业建设

开展市场调研(问卷、分析、论证),形成调研报告

5/

制定专业建设规划

4/

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

制定:10/

修订:5/

撰写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

6/

课程建设

制定课程建设规划

2/

制订(修订)课程标准

制定:5/

修订:3/

注:所提交的材料需经教务处组织专家研讨、验收合格方予以计算工作量。



(二)实习实训室(基地)建设积分

2:校内、外实习实训室(基地)建设积分标准

项 目

主要工作内容

积分标准

校内实习实训室(基地)建设

完成调研、论证、实施方案及建设工作

15/

制定管理制度

1/

制定实训项目任务书(指导书)

4/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签订协议(包括可开出的实训项目),按照协议及实训项目每年接纳我校学生实习实训或接纳我校学生顶岗实习。

10/

注:校内、外实训室(基地)需是考核年度新增的,并签订协议(包括可开出的实训项目),按照协议及实训项目每年接纳我校学生实习实训或接纳我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方可认定。

(三)其他管理与服务工作积分

其他管理与服务工作是指在教学计划外组织学生技能(学科)竞赛等活动、以及兼任指导青年教师、教研室主任等其他经学校认定的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3:其他管理与服务工作积分标准

工作内容

组织校内学生技能(学科)竞赛

指导青年教师

教研室主任

积分标准

20/

6/学期

30

注:须是启动前经学校审核备案,且后续过程性材料齐全,方可予以认定。

(四)体育教师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校级和系级早锻炼积分

4:校级和系级早锻炼积分标准

项目

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

积分标准

备注

早锻炼

一周不少于2次到校管理新生早操

20

不同时承担系级早锻炼

一周不少于2次到系组织特色早锻炼

20

不同时承担校级早操

2. 指导体育社团活动积分

5:指导体育社团活动积分标准

项目

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

积分标准

备注

指导社团活动

每周不少于2次指导社团开展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45分钟,每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或以上比赛。社团活动要有计划、有签到、有成果。相关材料要齐全并通过年终考核。

20

一位教师最多可承担两个社团的指导工作;带队参加校级以上比赛另加5

3.指导校运动队训练积分

6:指导校运动队训练积分标准

项目

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

积分标准

备注

运动队训练

每周组织运动队训练不少于2次,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90分钟。每年至少1次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运动队训练要有计划、签到、有成果。相关材料要齐全并通过年终考核。

30

一位教师最多可承担两支运动队的训练工作;带队参加校级以上比赛另加5分。

4.组织或参加校田径运动会工作积分

7:组织或参加校田径运动会工作积分标准

项目

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

积分标准

可获积分人员

备注

田径

运动会

负责运动会方案的制定、组织报名、编排、协调等总体工作。

30

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积分由总裁判长分别认定

根据职责负责竞赛期间的裁判工作。

5

兼职的不可重复计算积分

负责系代表队的赛前训练工作,训练时间不少于5学时。

5

只能承担一个系的教练工作

5.组织校内单项体育竞赛积分

8:组织校内单项体育竞赛积分

项目

工作内容和考核要求

积分标准

可获积分人员

备注

单项体育竞赛

根据基础部年度计划组织单项体育竞赛,负责方案的制定、组织报名、编排、竞赛、成绩公告、新闻稿件的撰写等工作。

10

不可兼得裁判员的积分

根据裁判长的安排负责竞赛的裁判工作。

5

完成单项体育竞赛全部赛程的裁判工作

负责系代表队的赛前训练工作,训练时间不少于5课时。

5

只能承担一个系的教练工作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凡以上积分项目与教学、科研积分项目重复的,不重复计分;有重复项的积分计入教学、科研或管理与服务部分,由教师自行选择。

2.其他未提及的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如计算机一级二级考试、英语AB级、四六级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等,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给予相应积分换算。

3. 以上规定的积分通常核算至项目或任务的工作组(团队),由相关部门或团队负责人细分到相应工作组成员,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911日施行。







附件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教育管理与服务

积分认定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指导工作,积极投身学生素质拓展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根据“多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实施三全育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教师。

二、认定范围与标准

教育管理与服务积分为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积分之和,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核算。

(一)社团建设积分

1:社团建设积分标准

项 目

主要工作内容

积分标准

社团建设

制定社团活动建设年度规划

1/

制定社团管理制度、并经团委审核通过

制定:1/

修订:0.5/

全年带满20次社团活动

合格:10/

优秀:12/

注:

1.社团活动需提供详细活动佐证材料。

2.学生社团需达到10人以上方可认定。全年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出勤率需达到80%以上。合格社团指导老师10/年。

3.优秀社团指导老师12/年。优秀社团评选办法另行发布。




(二)服务学习项目活动工作积分

服务学习项目活动是指由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在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的实践、课外学术竞赛、讲座及各类活动。分为校园文化活动类、志愿服务类、寒暑期社会实践类、创新创业类等。

项目 目

主要工作内容

积分标准

校园文化活动类

组织开展“学术创新”、“文化艺术”、“道德修养”、“身心发展”、“社会工作”、“劳动育人”、“公寓文化”等校园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省级活动计5/,市级活动计4/,校级活动计3/,系部活动计2/,班级活动计1/

志愿服务类

指组织学生参加经学校认定的校内外各级各类志愿服务

组织开展省级志愿服务计5/,市级志愿服务计4/,校级志愿服务计3/次,系部志愿服务计2/次,班级志愿服务计1/

社会实践类

寒暑期组织实践团队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社会实践活动达两周以上

组织完成团队实践任务计8

提交团队实践报告计1

创新创业类

经学工处认定,指导学生团队在校期间开展创业实践项目并维持运行满一年


制定创业项目规划及管理规章制度计1

处理解决创业项目发展实际问题,计8

注:1.   活动需提供详细佐证材料。

  1. 校园文化活动学生参与人数需达到20人方可认定。志愿服务及寒暑期社会实践学生参与人数需达10人方可认定。

  1. 党团思想政治项目活动积分

项 目

主要工作内容

积分标准

基层党建、团建工作

担任系部党支部书记或党总支委员。

8-10

担任党支部委员

5-8

担任团总支书记

5-8

非党务干部讲党课,进行党务培训。

每次5

非团务干部讲团课,进行团务培训。

每次3

注:非党务干部讲党课,进行党务培训需经学校组织人事处认定,非党务干部讲团课,进行团务培训需经学校团委认定,每次授课应在1小时以上。




三、其他有关说明

(一)以上项目不重复计分。

(二)辅导员承担系部及班级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不在本办法积分范围.

(三)各项目积分由系部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认定。

四、本办法由团委、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1911日施行。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7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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