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迎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会院〔2019〕1号 )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3   浏览次数:1555

 

 

 

 

 

苏财会院〔20191

 

关于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迎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迎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迎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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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912日印发

附件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迎接高等职业院校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迎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高质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 、《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苏教高〔201818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方针,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全面深化改革,实施高质量办学,解决制约学校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将学校建成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财经高职院校。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迎评目标的实现,学校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科研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一)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1.组成人员:

  长:章江益  尹德树

副组长:费小岩  张克勤  左文兵  王传斌(常务) 

焦建平

  员:张绍光  李春萍  刘剑波  郑习武  杨永刚

苏文成  张永锡  王光法  李支元  张 

梁伟康  刘世涛  潘庆茂  史灏琳  张志华

张修云  袁守亮  白    李根宝  陈尚金

贺从良  周华良  杨  柳  张     

2.工作职责:

领导和规划我校评估的全面工作,明确迎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安排,制定评估工作的方针、政策,对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指导,负责审定我校评估工作中重要文件、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分析报告、自评报告、校长汇报等重要评估材料。

(二)评估工作办公室

1.组成人员

  任:王传斌

  员:张绍光  李春萍  杨永刚  张  洛  李支元

潘庆茂  郑习武  陈兆利  张  颂  石 

张红丽  王晶晶

联络员:刘 

2.工作职责

在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研究评估指标及其内涵;提出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参观、考察和学习工作;负责评估和建设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负责指导各系评估工作;负责评估各阶段的工作检查,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或建议;负责完成学校的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分析报告、自评报告(含多媒体)、校长报告(含多媒体);负责做好专业剖析、课程标准解读、说课、深度访谈和考察等工作指导;做好各类评估材料的指导工作;发布或通报评估信息;负责学校评估材料的上报和整改工作;负责省教育厅考核专家组进校期间活动安排等。

(三)“迎评”工作专项机构

1.综合协调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王传斌

  长:张绍光

副组长:刘剑波  郑习武

2)工作职责:配合评估办公室工作,制定迎评工作日程安排、迎评工作计划,及时与各部门联系,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具体迎评工作,协调各系部和专项组按时保质完成材料,审核各工作小组开展各项迎评工作的进度与质量;负责我校赴其他兄弟院校参观学习联系等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组织工作,汇总进展情况,研究、总协调、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负责评估专家组进校期间的整个接待工作。

2.师资队伍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左文兵

 长:李春萍

2)工作职责: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与措施;完善专任教师的结构与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做好兼职教师的建设与管理;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

3.材料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王传斌

综合材料组组长:张绍光

基础材料组组长:张 

2)工作职责:

综合材料组负责学校各类评估动员报告的起草;负责评估过程中考核文件精神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评估工作中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负责撰写自评报告、校长报告等材料的起草、修改、完善工作;负责整体评估材料的辅导、审核、定稿等把关工作;向专家组提供相关材料,对相关原始材料进行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基础材料组负责解读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指导体系的基本要素和内涵,整理各评估指标支撑材料(内容、格式)以及有关表格的下发收集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外单位相关参考资料工作;负责指导各系评估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各部门迎评材料的指导、检查及反馈工作。

4.数据平台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王传斌

  长:郑习武

2)工作职责:负责《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管理和奖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负责提交近二年《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分析报告;填写《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申请评估基本条件申报表》、《评估专家预审状态数据意见表》,牵头负责2018年《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采集填报与分析报告。

5.专业剖析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焦建平

  长:张 

副组长:袁守亮  白  桦  陈尚金  贺从良  杨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剖析工作,完成专业剖析内涵研究、专业剖析活动宣传、专业剖析方法指导与培训、专业剖析活动方案制订、专业剖析人员的选定和训练、专业剖析活动实施、专业整改措施落实等各项工作。

6.说(讲)课与课标解读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焦建平

  长:陈兆利

副组长:袁守亮  白  桦  陈尚金  贺从良  杨 

  成  张 

2)工作职责:负责说课方案的制定、说课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工作。负责学校课程标准的开发和论证,落实课程功能、目标、形式、内容的定位和选择精准;注重课程标准与行业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对接;指导课程标准起草教师围绕课程功能、目标、形式、内容的定位和选择进行课程标准解读。

7.实验实训及学生活动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焦建平

  长:张 

副组长:袁守亮  白  桦  陈尚金  贺从良  杨 

王光法  张 

2)工作职责:负责实践教学,制定校内外实习教学安排,学校校内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学校的教学设备的建设、维护与管理,提供支撑材料等;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联系;负责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负责教师教研活动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相关工作。

8.深度访谈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张克勤

  长:李支元

2)工作职责:深度访谈的准备与实施工作,负责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用人单位人员等对象访谈、座谈、问卷调查、培训等安排和通知等工作。负责学生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和学生的宣传动员等工作。

9.舆论宣传与师德建设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左文兵

  长:杨永刚

2)工作职责:负责学校迎评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迎评期间的宣传工作;负责评估各类光盘和宣传画册的制作工作;负责迎评简报的撰写、发布工作;负责专家在校期间摄影、摄像、环境营造工作;负责学校评估工作展板的整体工作;负责学校迎评网的建立、运行、更新及维护工作;配合迎评工作办公室做好上级领导、专家来校进行评估指导的各种形式的报告会及讲座的宣传工作。建立师德考评制度;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开展多渠道、分层次、多形式的师德教育;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

10.后勤保障组

1)人员组成:

负责校领导:左文兵

  长:潘庆茂

2)工作职责:负责校园环境整治;负责校园清洁卫生治理工作;负责校园安全、消防工作;协助系部做好教室、实训室、驻校企业内外环境布置;负责专家组进校期间的秩序、安全保卫工作等。

(注:以上各工作组可设秘书1-2位,成员若干,由组长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将名单报迎评办备案,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将根据评估工作进程和需要作相应调整。)

三、实施步骤

自学校《评估工作方案》印发后,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好各项评估准备工作,投入到自查、自评、自纠工作中去,并在实践中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经验。学校也将按程序进行考核、评比、表彰、整改等一系列工作。我校迎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和组织发动阶段(201812月—20191月)

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新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苏教高〔201818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并制定《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任务分解表》,下达各系、各部门评估任务书;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培训工作,分别举办各系、各部门负责人等多层次人员培训班,组织人员到已通过评估的有关院校学习交流,召开全校迎评工作大会进行全面动员。

(二)自评自建阶段(20192月—20193月)

各系、各部门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精心整理、汇总有关材料;评估办组织有关人员外出学习调研,深化对评估指标的理解;根据任务分解,完成自评自查等材料,形成《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分析报告、自评报告(含分项自评报告)、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并认真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确定学校推荐的剖析专业、课程标准、说课课程,分组安排专业剖析、说课和课程标准解读活动(各系部负责,逐一过关),进行深度访谈准备工作。

(三)预评估阶段(2019420195月)

学校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数据平台分析报告、校长报告及多媒体汇报材料;完成材料装订、展板制作、多媒体汇报材料制作等工作,聘请预评估专家对全校评估工作进行评估。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95月—20199月)

根据预评估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总结预评估工作,逐一落实整改提高,修改完善《学校自评报告》和《数据平台分析报告》等材料,向省教育厅提交评估申请。

(五)接受评估阶段(201910月)

各系、各部门全面做好迎接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待组完成接待方案,接受省教育厅专家组来校评估。

四、基本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是对高等职业院校以教学工作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性评估,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旨在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引导学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

我校2015年跨入高职院行列,经历升格转型、升级发展的阶段,率先参加新升格高职院评估,希望各系、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一定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迎评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迎评目标,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投入到评估的各项工作中,确保迎评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系、各部门和评估工作办公室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严格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评估的各项工作,要建立评估工作例会制度,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共同负责的领导机制,党政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要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努力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效果到位,确保评估工作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三)抓住重点,突出亮点

各系、各专业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关键支撑点,迎评工作办公室要在统筹全校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教学系一级,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分解表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提高;要根据条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做到全覆盖、高质量,找准切入口,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展示亮点,要努力使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具有样板示范作用。

(四)加大投入,奖惩分明

要加大对评估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设立评估专项经费,以保证评估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地开展。要根据评估工作的进展情况,合理配置人员,及时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参与各项评估工作。要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评估工作成绩与相关部门、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挂钩。要把“评估”中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运用到平时工作中来,全力以赴,狠抓落实,保证“评估”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加强领导,各负其责

全校各级组织要认真落实评估工作责任制,各系、各部门党政负责人要根据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制定本部门详细的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要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和“评估”办公室的组织指挥下,树立大局意识,相互支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以优异成绩通过省教育厅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