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发稿时间:2019-04-15 来源:新闻网 作者: 摄影: 浏览次数:2122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为江苏省财政厅直属高等院校。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春晖路8号,网址:http://www.jscfa.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及职业技能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岗位年龄要求: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9111日(含)以后出生。

(五)国内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8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在20198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六)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校级副部及以上须有校团委证明,院级正部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书,须有院党委证明);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416日—2019425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sckrsc@163.com,附件总大小不超过10M

报名材料包括:

1.《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推荐表);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有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聘任证书或证明材料;

4.自荐材料(非必要)。

邮件发送注意事项: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应聘辅导员+姓名”;报名表为附件一,其他材料打包压缩为附件二(以“岗位编号+姓名”命名);只允许有报名表和其他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未按照要求发送邮件者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资格初审时间

2019416日—2019425日。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或抽签号)查询。

2 .面试:面试办法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试之前,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即可参加考试。

四、体检、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以编外聘用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0518-85899713

联系人:李老师、戚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附件一:岗位表(辅导员)(1).xls

附件二: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xls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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